第五十二节 论阎王

一、天主造地狱以罚恶

“天主造天堂以赏善人之功,造地狱以罚恶人之罪。罪有大小,罚有轻重,总在天主掌管,世人不能夺其权柄。

二、佛道讲阎王掌管地狱

“今佛氏、老氏所讲的地狱有十八重,阎王有十位,姓曹、麻、于、薛、昌、萧、包、寇、韩等,每位管一重;另有八重,又不知是谁人掌管。如是妄言,只哄得愚人,岂能欺得君子。

三、阎王不能管世人生死

“伊等既有姓氏,必生在天地之後。在世有善有恶,死後皆受天主之赏罚。若在天堂,也不能下来管地狱;若在地狱,他等自身皆是受罚之人,焉能管世上人之生死?

四、地狱阎王包公的来历

“比如姓包者,乃宋仁宗时,曾做河南开封府官,为官正直,不畏尊荣,能罚奸雄、正王法,当用铁石心肠。犯法者,虽是皇亲国戚,不容宽恕,必照律而辨。如此,当时众人称为铁面包公、阎罗包老。故包公死後,好事者称他为地狱阎王。

五、包公不能掌管生死

“何不思宋朝之先,无有包公,是谁掌管地狱之权?又说阎王掌管世人之生死。然包公之生死,请问是谁掌管乎?况孔子只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未说在阎王。今信阎王者,请熟思之。”

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635 / 90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