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天堂真福论

一、天堂是赏善之所

或问:“天外尚有何处?”

答曰?“天主造天有十二重。而最上天,即天堂也,是世人之家乡,上主赏善之所。无限美景,无穷真乐。无忧愁,无寒暑,无饥渴,无疾病,无老死,永享万福。人人当望身後归於此处。虽曰人之家乡,必由上主所赐,方得升天。主为吾人之父,吾人皆上主子也。人之父母,是肉身之父母,无不爱子;上主之生人,乃灵魂之大父母,无不爱人。人世间为子者,竭力以事父母。克尽孝道,父母愈加爱而笃之。人能以肉身顺灵性之命,以灵性顺上主之命,小心昭事,顾諟明命,则主必愈加爱而赏之。身後得升天堂,受无穷之真福。所以天外之处,即天堂也。”

二、地狱是罚恶之所

或曰:“既有天堂赏善,必有罚恶之所。”答曰:“所罚之处,即地狱也。人怙终不悛,大罪滔天,死後灵魂被罚於地狱,永受苦刑耳。”

三、天堂地狱真实不变

又曰:“佛氏所言,世之富贵,即天堂;世之贫贱者,囹圄者,即地狱。然乎?”

答曰:“否!造此言者,煽惑愚人,休人绝天堂真福之望耳。不知世福有限,虽贵为帝王,居尊九五,不免有捐馆之一日,福可常恃乎?惟有天堂之福,亿万斯年颠扑不破者,‘真’之一字耳。天学所钦崇者,真主;所密励者,真修;所讲论者,真理;所永享者,真福。真即正也,理真则教正也。故曰:‘天堂、地狱二者,上主赏善罚恶之所也。”

“明快了当透辟无遗。”(李杨侯)

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458 / 90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