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论雷

醒迷篇序

且夫天地之间,事物各有当然之理。人之在世,必当循理而行。国无理而不治,家无理而不齐,人无理而不立,世之事物岂可灭绝天理而自作为哉!据理而推,天地神人万物不能自成,必有一至尊至灵主宰。所赋造人性,生万物,日中所用,昼夜相分,种种妙用足以徵主恩也。

主生万物以养人,造人於世以奉主,如子侍亲之道也。但人不以理推,而感大父之恩,反听佛老妄捏异端,自设无根空虚之教,诈伪相传,无理无实,以迷世人遭陷,岂不痛哉!惜乎世人习俗为常,认以谬哄为是。今将理证数篇,以醒其迷於从邪者,切须指归於正也。若修身之君子,不可不辩其真伪焉。

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414 / 90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