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阅利玛窦阐明天主教诸书之议论,实西域七十二种旁门之下,九十六种邪魔之一。”
辩曰:西儒利氏,阐明钦崇天主,即中国所称昭事上帝。朱子曰:“以其主宰谓之帝。”词异而意同矣。《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人性既知上帝赋予,分明上帝是吾人大父,谁不当事。南海北海,此心此理皆同。焉有昭事之上帝,一则指为旁门之下,一则指为邪魔之一,有是理乎?且所云七十二种旁门,九十六种邪魔,西域未闻有是教,中国未闻有是说,光先何所据而云然?夫以中国之人,言西域之事,既无所据,不能指其实,并不能数其名,光先瞒天造谎,类是也。据其上卷论曰:“天教诸书,虽有千经万论,不屑一寓目。”则亦何尝详阅诸书之议论哉。使果详阅,谅亦知天主之当钦崇,即上帝之当昭事,虽欲谤而不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