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畏天者必爱人
按《左传文十五年》:《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季文子此言,可谓得畏天之实矣。夫畏天者必爱人,天心仁爱,爱人即所以爱上帝。此泰西儒者,极为有本领之学也。凡人所以虐幼稚虐卑贱,无所顾忌者,谓幼稚无知,卑贱无能,我可以肆焉加之。岂知日监在兹者,实憎且恶乎?君子畏焉而不设虐,凡以畏天焉耳。幼稚不设凌,卑贱不设侮,况又设背弃君父而自取罪戾也哉。
二、畏天主不如爱天主
畏天之始事,必在于不虐幼贱;畏天之极诣,遂至于乐天知命。畏上帝不如爱上帝,乐天者,爱之之至也。不设违理,渐进而自然合理,其由勉而底于安乎。
三、敬畏天即敬畏天主
又《文四年》:《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畏天、敬天非敬畏苍苍之圆体,实是敬畏天之主宰。惜乎杜元凯,无所发明也。左氏云:“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岂有天地万物之主,而设不敬也哉?又何人斯云,不愧于人,不畏于天。若仅苍苍之天,彼鬼域反侧者,又何所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