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三日在见林鼎秀林集达

林集连梁科元

宋安邦林城秀

立过嗣字妹婿林炳郎

妻梁氏

(二四)嗣字

囍

立嗣字人徐细发,今有五弟名有春,行年七岁。因母舅未曾娶妻,故无子媳,托得媒人涂金贤前来说合,将五弟立与母舅为嗣,出乳哺银贰拾大元正;即日银、字两相交讫,中间并无短少等弊。自立之后,即归于母舅为嗣,以承宗祧一线之延,任母舅改名换姓,我至亲人等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恐口无凭,立出嗣字壹纸,付执为据。

即日批明:实领到立嗣乳哺银贰拾元正,批的。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250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