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三日为中人杨笑

合立合同字人四嫂主婚黄意杨氏

代笔人温元福

(二一)凭单字

具凭单字人长兴下里土库庄郭刘氏,为子早年去世,无人奉养,愿媳妇陈氏招夫养子,奉侍老身天年,若生男儿,写与郭海万代香烟。一切田园厝宅,财产物业,准媳妇陈氏掌管,收成纳税,奉祀年节,房亲人等不得迫移他处,亦不得掌管基业,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单一纸,付执为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182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