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二年三月日立赎回字人西门外街黄吴氏

代笔人许允

(二)甘愿赎身字

立甘愿赎身字妈宫南町三丁目九十二番户高乾坤,兹与本町百八十九番户刘凉之第三女名曰绵凉招赘为婿,五六载亦有抱养一女媳,名曰篱凉。因夫妻不睦,不能夫唱妇随,欲将妻媳改嫁,幸伊外家生母问知,爰有媒人出为相商,而坤面许愿收赎回七三银四十大元;其银即日同媒收讫,其绵娘并养媳篱凉随付媒人■〈毛上灬下〉交生母,随其应便改嫁,或是招赘,而坤并房亲叔侄兄弟人等无干,亦不得刁难阻挡。言出金石,亦无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坤当出首抵挡,不干生母赎回之事。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甘愿赎身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媒收过赎身七三银四十大元足,再照。

光绪三十甲辰年九月日作媒人颜圈凉

立甘愿赎身字人高坤

代书人林坪

第六招夫字据

(一)招婚字

同立招婚字人陈仁渊,有胞弟金听,娶妻王氏望娘,本有生育男儿,名唤再添,不幸先年听身亡故,池中无水鱼难养,移花接柳始得宜,当日凭媒招与陈明之兄陈然入门结缘为夫妻。当场三面言定,望娘后日有生育男儿,长胎与然为子,次胎男儿与听为子;若多生男女,对半均分;若单生贵子,两家奉祀。此乃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他日螽斯衍庆,瓜瓞绵绵,科甲联登,富贵蝉联,亦是两家之福也。口恐无凭,立招婚字贰纸壹样,各执存照。

批明:陈仁渊业产以及银项数目,系是渊自己掌管,与陈然无干。自此以后,或有侵欠银项以及粒积万金,建置业产,各对半均分,各不得刁难,批照。

再批明:渊有母亲,共养母亲蔡氏年老;若是母亲未百年,然夫妻要分居,然备出聘金银叁拾大元,付渊收入,以为母亲养赎之资;若是母亲百年以后不能共居,不得兜留,各不得刁难,再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168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