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二年十月日代笔人高瑞青

为媒人高门黄氏

在场知见人叔周目性叔李金财

同立招出婚字合约人周门王氏李门陈氏

(一一)婚书字

立婚书字人槟榔要庄冯门林氏,生有一子,命名增那,年纪长成,未曾配婚,今来配得本庄温泰凤之女为妻,当日配有聘金银陆元,交于温泰凤姻翁收领。自婚之后,生有男女,长男、四男系归于温姓为嗣;其余所生男女,俱归于冯姓为嗣;倘生壹男,两姓共为嗣,以承宗祧,以启后裔,瓜瓞绵绵,螽斯振振,岂不美哉!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婚书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自婚之后,每年二季,夫妇仍要归于温家助耕力作,不得异言推诿,立批。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83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