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卷 经。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经。

△四广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会神通问。文三。初总。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广大佛事。

谓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细相容故。以此摄物。故名佛事。上标名。下显胜。

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至)唯除如来威神之力。

△二别二。初征。

何等为十。

△二释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别明能摄。

所谓一切诸佛於尽虚空(至)无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摄广多。

摄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阿修罗等。

△三能摄殊胜。

大慈无碍大究竟平等饶益一切众生。

△四所摄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为第一广大佛事。

△二降神处胎佛事二。初智德内圆。

佛子一切诸佛从兜率天(至)成就广大妙庄严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处一时作佛事。

受最后身住大宝庄严楼阁(至)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总摄时处作佛事。

佛子如来尔时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种种方便。

此中多处。准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举五。皆后后广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与能绕十三剎尘数剎。十方无间住故。

一切网。

彼上诸剎。复有眷属剎等围绕。交络成网故。

一切旋。

绕中间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种。

尽华藏剎海。诸剎种故。

一切世界中。

尽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为第二广大佛事。

△三现生处宫佛事二。初无生现生。是诞生相。

佛子一切诸佛一切善业(至)为众生故示诞王宫。

△二无染处染。是处王宫相。於中四。初三学自圆。

一切诸佛於诸色欲宫殿妓乐皆已舍离无所贪染。

无染是定。

常观诸有空无体性一切乐具悉不真实。

此一是慧。

持佛净戒究竟圆满。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观诸内宫妻妾侍从(至)心得自在而起大舍。

△三具德摄益。

具佛功德现生法界(至)令其间悟心得清净。

△四摄益深广。

虽处内宫众所咸睹(至)是为第三广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诸佛亦处种种(至)修清净行利益众生。

△二出家相。

当出家时舍俗威仪(至)长为世间智慧高幢。

三业二利故。

是为第四广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觉旧圆。

佛子一切诸佛具一切智於无量法悉已知见。

△二应身今满。

菩提树下成最正觉(至)修诸功德悉已圆满。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庄严(至)是为第五广大佛事。

此顿演华严。

△六转法轮佛事。义通权实。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诸佛转不退法轮令诸菩萨不退转故。

唯菩萨乘。通四不退。

转无量法轮令一切世间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转开悟一切法轮能大无畏师子吼故。

开权显实。令悟知见。决定有故。

转一切法智藏法轮开法藏门除暗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痴及三障故。

转无碍法轮等虚空故。

唯顿法。事理双绝故。

转无着法轮观一切法非有无故。

中道法。不着二边故。

转照世法轮令一切众生净法眼故。

世谛法。净所知故。

转开示一切智法轮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转一切佛同一法轮一切佛法不相违故。

唯圆法。无异味故。

△二结。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别而作佛事。

即无量乘。为第十轮。随机演故。

不可思议。

十皆圆融。为不思议。

是为第六广大佛事。

△七威仪佛事四。初别举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诸佛入於一切(至)众生闻者无不欣乐。

△二通显威仪益物。

一切诸佛色身清净(至)皆为众生而作佛事。

△三言谈示现益物。

一切诸佛昔於一切(至)问讯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晋本所无。即是现益。若言昔者。乃是举因显果。必是普字。

△四总结深广。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是为第七广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诸佛或住阿兰若处而作佛事。

兰若唯语山林。

或住寂静处而作佛事。

寂静通城邑。

或住空闲处而作佛事。

空闲在无物处。

或住佛处而作佛事(至)无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应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说默下化行。

或时说法或时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时分进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为第八广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诸佛是生清净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诸众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现涅盘而作佛事(至)是为第九广大佛事。

△十涅盘佛事。别显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盘悲恋益。

佛子一切诸佛入涅盘时(至)悲号恋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复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与世间作所归依。

△三总结益物。

佛子诸佛世尊虽般涅盘(至)是为第十广大佛事。

若将此十。配答十问。一答本愿。二即种性及国土。三是无碍。四十皆解脱。五出现。六音声。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结。

佛子此诸佛事无量广大(至)唯除如来威神所加。

△五无二自在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二行自在法。

明无畏自在。兼答普光无畏之问故於事明审决定。无疑故无二。不畏他难。名为自在。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诸佛智慧决定无二。

上四可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语决定无二。

此三通二义。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性无差别决定无二。

此二唯理。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一切诸佛(至)是为十。

有三义。一同性修故。二互回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问。故如来所住。无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住觉悟(至)是为十。

△七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问。故十力智慧。照境无遗。

何等为十所谓知过去一切法尽无有余(至)是为十。

△八广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问。文三。初标。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

十力是别名。大那罗延等是总称。故下列中。但依总名。是则标中十力。一一徧下别中。别中十门。一一具前标中十力。则成百门。古德将标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谓初为广大力等。则令别中一门不摄前十。不成百门。亦令余门无广大义。初门无最上等。设欲从胜配者。应逆次配之。

广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无加过故。

无量力。

无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难获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无屈故。

坚固力。

当体坚故。

不可坏力。

缘不坏故。

一切世间不思议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众生无能动力。

不可摇故。

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二征释二。初征。

何者为十。

二释分十。初身命不可坏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动力。乃至一毛不摇动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动坏。

所谓一切诸佛身不可坏(至)而从雨之终不为损。

谓情非情境。俱不能坏。

△二举况显胜。

若有众生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狱问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二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诸众生不觉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三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当不可坏。以虽持多大山。身心无劳损故。文中速行广步。多劫行剎。为一山之量。此山已无边矣。况有多山。在於一毛。况复多毛穷劫持住。实谓难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四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坚固定力安住故。

华严经疏注 · 第 55 / 121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