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经。
△四广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会神通问。文三。初总。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广大佛事。
谓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细相容故。以此摄物。故名佛事。上标名。下显胜。
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至)唯除如来威神之力。
△二别二。初征。
何等为十。
△二释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别明能摄。
所谓一切诸佛於尽虚空(至)无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摄广多。
摄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阿修罗等。
△三能摄殊胜。
大慈无碍大究竟平等饶益一切众生。
△四所摄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为第一广大佛事。
△二降神处胎佛事二。初智德内圆。
佛子一切诸佛从兜率天(至)成就广大妙庄严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处一时作佛事。
受最后身住大宝庄严楼阁(至)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总摄时处作佛事。
佛子如来尔时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种种方便。
此中多处。准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举五。皆后后广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与能绕十三剎尘数剎。十方无间住故。
一切网。
彼上诸剎。复有眷属剎等围绕。交络成网故。
一切旋。
绕中间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种。
尽华藏剎海。诸剎种故。
一切世界中。
尽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为第二广大佛事。
△三现生处宫佛事二。初无生现生。是诞生相。
佛子一切诸佛一切善业(至)为众生故示诞王宫。
△二无染处染。是处王宫相。於中四。初三学自圆。
一切诸佛於诸色欲宫殿妓乐皆已舍离无所贪染。
无染是定。
常观诸有空无体性一切乐具悉不真实。
此一是慧。
持佛净戒究竟圆满。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观诸内宫妻妾侍从(至)心得自在而起大舍。
△三具德摄益。
具佛功德现生法界(至)令其间悟心得清净。
△四摄益深广。
虽处内宫众所咸睹(至)是为第三广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诸佛亦处种种(至)修清净行利益众生。
△二出家相。
当出家时舍俗威仪(至)长为世间智慧高幢。
三业二利故。
是为第四广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觉旧圆。
佛子一切诸佛具一切智於无量法悉已知见。
△二应身今满。
菩提树下成最正觉(至)修诸功德悉已圆满。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庄严(至)是为第五广大佛事。
此顿演华严。
△六转法轮佛事。义通权实。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诸佛转不退法轮令诸菩萨不退转故。
唯菩萨乘。通四不退。
转无量法轮令一切世间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转开悟一切法轮能大无畏师子吼故。
开权显实。令悟知见。决定有故。
转一切法智藏法轮开法藏门除暗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痴及三障故。
转无碍法轮等虚空故。
唯顿法。事理双绝故。
转无着法轮观一切法非有无故。
中道法。不着二边故。
转照世法轮令一切众生净法眼故。
世谛法。净所知故。
转开示一切智法轮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转一切佛同一法轮一切佛法不相违故。
唯圆法。无异味故。
△二结。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别而作佛事。
即无量乘。为第十轮。随机演故。
不可思议。
十皆圆融。为不思议。
是为第六广大佛事。
△七威仪佛事四。初别举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诸佛入於一切(至)众生闻者无不欣乐。
△二通显威仪益物。
一切诸佛色身清净(至)皆为众生而作佛事。
△三言谈示现益物。
一切诸佛昔於一切(至)问讯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晋本所无。即是现益。若言昔者。乃是举因显果。必是普字。
△四总结深广。
一切诸佛以如是等(至)是为第七广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诸佛或住阿兰若处而作佛事。
兰若唯语山林。
或住寂静处而作佛事。
寂静通城邑。
或住空闲处而作佛事。
空闲在无物处。
或住佛处而作佛事(至)无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应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说默下化行。
或时说法或时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时分进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为第八广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诸佛是生清净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诸众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现涅盘而作佛事(至)是为第九广大佛事。
△十涅盘佛事。别显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盘悲恋益。
佛子一切诸佛入涅盘时(至)悲号恋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复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与世间作所归依。
△三总结益物。
佛子诸佛世尊虽般涅盘(至)是为第十广大佛事。
若将此十。配答十问。一答本愿。二即种性及国土。三是无碍。四十皆解脱。五出现。六音声。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结。
佛子此诸佛事无量广大(至)唯除如来威神所加。
△五无二自在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二行自在法。
明无畏自在。兼答普光无畏之问故於事明审决定。无疑故无二。不畏他难。名为自在。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诸佛智慧决定无二。
上四可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语决定无二。
此三通二义。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至)性无差别决定无二。
此二唯理。
一切诸佛悉知三世一切诸佛(至)是为十。
有三义。一同性修故。二互回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问。故如来所住。无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住觉悟(至)是为十。
△七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知一切法尽无有余。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问。故十力智慧。照境无遗。
何等为十所谓知过去一切法尽无有余(至)是为十。
△八广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问。文三。初标。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
十力是别名。大那罗延等是总称。故下列中。但依总名。是则标中十力。一一徧下别中。别中十门。一一具前标中十力。则成百门。古德将标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谓初为广大力等。则令别中一门不摄前十。不成百门。亦令余门无广大义。初门无最上等。设欲从胜配者。应逆次配之。
广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无加过故。
无量力。
无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难获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无屈故。
坚固力。
当体坚故。
不可坏力。
缘不坏故。
一切世间不思议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众生无能动力。
不可摇故。
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二征释二。初征。
何者为十。
二释分十。初身命不可坏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动力。乃至一毛不摇动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动坏。
所谓一切诸佛身不可坏(至)而从雨之终不为损。
谓情非情境。俱不能坏。
△二举况显胜。
若有众生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狱问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二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诸众生不觉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三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当不可坏。以虽持多大山。身心无劳损故。文中速行广步。多劫行剎。为一山之量。此山已无边矣。况有多山。在於一毛。况复多毛穷劫持住。实谓难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四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坚固定力安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