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九年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一七八四)春正月十五日(辛丑),谕曰:『黄仕简着加恩在御前侍卫上行走』。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一百九十六。

二月十八日(甲戌),谕军机大臣曰:『雅德奏:「台湾械斗焚杀案内各犯,应从重改发伊犁、乌噜木齐者共二百八十九名口。既准部咨,伊犁遣犯过多,酌拟改发;请将此案人犯,发极边烟瘴充军」等语。所办太属拘泥,已于折内批示矣。前伊勒图因该处遣犯过多,酌请分别停遣,原指积匪及窃盗等犯而言;今此案人犯均属械斗焚杀、犷悍不逞之徒,岂可容留内地!况该犯等犯事系在例前,又何得援新定之例率拟改发;且案犯不过二百八十余名,伊犁等处亦何至难于安插,不能容留耶!雅德所奏,实属太不晓事;着传旨严行申饬。所有此案人犯,仍照原拟发遣。将此传谕雅德,并谕伊勒图、海禄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一百九十九。

三月二十三日(戊申),上阅福建水师。

二十六日(辛亥),谕曰:『永德年老,着留京在散秩大臣上行走;福州将军员缺,着庆桂调补』。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一。

闰三月初十日(乙丑),谕:『前任福建台湾道李浚原于漳州府知府任内承审案件迟逾二参分限,经该抚雅德参奏革职。嗣李浚原前赴行在接驾,因将其平日居官如何之处?询问富勒浑,并寄询雅德。前据富勒浑称:「该员才力强干,尚能熟悉闽地情形」。今雅德覆奏亦称:「该员在闽历任府、县,办事认真,尚属有志向上之员」等语。李浚原前于审转之案迟逾定限,该抚参奏革职,自属咎所应得。但念事属因公,尚非有心贻误,且据该督、抚等俱称其于闽地情形颇能熟悉;李浚原著加恩仍发往福建以同知、通判题补』。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二。

夏四月二十五日(己酉),谕〔军机大臣等〕:『据柴大纪等奏:「缉获从前械斗案内逸匪侯愈,审明系焚抢奸占凶犯,当即恭请王命,将该犯绑赴市曹处斩枭示讫;奏请敕部议覆施行」等语。侯愈于台湾械斗案内焚抢奸淫,不法已极;复敢负罪潜逃,冀漏法网。今既经拏获,该镇等业已恭请王命将侯愈正法,不过奏闻交该部照例存案,无可核办;乃折内复请敕部议覆,殊不知折奏体例。柴大纪、永福、杨廷桦,俱着传旨申饬。其未获逸犯许悦等,仍着严行饬缉,务获究办,毋使一名漏网』。

调江南提督任承恩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五。

五月初二日(乙卯),谕曰:『庆桂已补授工部尚书,所遗福州将军之缺着常青调补』。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六。

六月三十日(癸丑),闽浙总督富勒浑、福建巡抚雅德会奏:『闽省弥补仓榖,又以平粜短少;下游诸郡产榖祗有此数,不敷调剂。目下台湾丰熟,招商贩运;出口进口,严立章程稽查』。得旨:『好,知道了』。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九。

秋八月二十日(癸卯),谕:『刑部议驳福崧「条奏台湾械斗匪犯,请停发新疆」一折,所驳甚是:已依议行矣。前因积匪猾贼,历年发遣新疆者为数太多;经伊勒图具奏,仍改发云、贵、两广烟瘴地方。至此等械斗焚杀并非事所常有,且案内发往新疆者不过二百余犯;何至遽难安插,辄援照积匪猾贼之例,奏请改发内地!况此案人犯业已起解,因甘省有逆回滋扰,是以暂行截留在浙;今回匪剿灭净尽,福崧止应照例饬属妥为转解。如果该犯等必应改发内地,雅德系福建巡抚、富勒浑系闽浙总督,伊等亦应早行筹办及此,何必待邻省抚臣之代为借箸耶!封疆大臣办理公务,固应随时留心;然必先尽其职分所当为,不可越俎于境外。福崧此奏,殊觉多事无当;着交部议处』。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十三。

九月十五日(丁卯),以按察使衔、原任福建台湾道杨廷桦为山东按察使。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十四。

十八日(庚午),兵部以武会试中额请;得旨:『这考试,……福建取中二名』。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十五。

冬十一月二十六日(丁丑),以福建按察使谭尚忠为云南布政使。

以四川松茂道李永祺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十九。

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 · 第 95 / 11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