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一百二十八

刑部三

职制

明律

选用军职

凡守御去处千戸百戸镇抚有缺一具缺本实封御前开拆一行都指挥使司转达五军都督府奏闻取自上裁选用若先行委人权管希望实授者当该官吏各杖一百罢职役充军若选用总旗须于戳过铁鎗人内委用其小旗从便选充不拘此律

大臣专擅选官

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若大臣亲戚非奉特防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其见任在朝官员面谕差遣及改除不问逺近托故

不行者并杖一百罢职不叙

文官不许封公侯

凡文官非有大功勲于国家而所司朦胧奏请辄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斩其生前出将入相能除大患尽忠报国者同开国功勲一体封侯諡公不拘此律

官员袭廕

凡文武官员应合袭廕职事并令嫡长子孙袭廕如嫡长子孙有故嫡次子孙袭廕若无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袭廕如无庶出子孙许令弟侄应合承继者袭廕若庶出子孙及弟侄不依次序越袭廕者杖一百徒三年 其军官子孙年幼未能承袭者申闻朝廷纪录姓名闗请俸给优赡其家年一十六嵗方令袭职管军办事如委絶嗣无可承袭者亦令本人妻小依例闗请俸给养赡终身若将异姓外人乞养为子瞒昧官府诈冐承袭者乞养子杖一百边逺充军本家所闗俸给截日住罢他人教令者并与犯人同罪 若当该官司知而听行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滥设官吏

凡内外各衙门官有额定员数而多余添设者当该官吏一人杖一百每三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若吏典知印承差祗禁子弓兵人等额外滥充者杖一百迁徙容留一人正官笞二十首领官笞三十吏笞四十每三人各加一等并罪止杖一百罪坐所由 其罢闲官吏在外干预官事结揽写文案把持官府蠧政害民者并杖八十于犯人名下追银二十两付告人充赏仍于门首书写过名三年不犯官为除去再犯加二等迁徙有所规避者从重论 若官府税粮由帖戸田籍册雇募攒写者勿论

贡举非其人

凡贡举非其人及才堪时用应贡举而不贡举者一人杖八十每二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所举之人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主司考试艺业技能而不以实者减二等 失者各减三等

举用有过官吏

凡官吏曽经断罪罢职役不叙者诸衙门不许朦胧保举违者举官及匿过之人各杖一百罢职役不叙

擅离职役

凡官吏无故擅离职役者笞四十若避难因而在逃者杖一百罢职役不叙所避事重者各从重论 其在官应直不直应宿不宿各笞二十若主守仓库务塲狱囚杂物之类应直不直应宿不宿者各笞四十

官员赴任过限

凡已除官员在京者以除授日为始在外者以领照防日为始各依已定程限赴任若无故过限者一日笞一十每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并附过还职 若代官已到旧官各照已定限期交割戸口钱粮刑名等项及应有卷宗籍册完备无故十日之外不离任所者依赴任过限论减二等 其中途阻风被盗患病丧事不能前进者听于所在官司给凭以备照勘若有规避诈冒不实者从重论当该官司扶同保勘者罪同

无故不朝参公座

凡大小官员无故在内不朝参在外不公座署事及官吏给假限满无故不还职役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并附过还职

擅勾属官

凡上司催防公事立案定限或遣牌或差人行移所属衙门督并如有迟错依律论罪若擅勾属官拘唤吏典听事及差占推官司狱各州县首领官因而妨废公务者笞四十若属官承顺逢迎及差拨吏典赴上司听事者罪亦如之其有必合追对刑名查勘钱粮监督造作重事方许勾问事毕随即落无故稽留三日者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

官吏给由

凡各衙门官吏给由到吏部限五日付勘完备以凭类选铨注若不即付勘完备者迟一日吏典笞一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首领官减一等 若公私过名隠漏不报者以所隠之罪坐之若罚赎记过者亦各以所罚所记之罪坐之若报重罪为轻罪者坐以所剰罪当该官司符同隠漏者与同罪承报而差漏及上司失于查照者并以失错漏报卷宗科断 其漏附行止者一人至三人吏典笞十一每三人加一等罪止笞四十若有増减月日更易地方改换出身蔽匿过名者并

杖一百罢职役不叙有所规避及受者各从重论

奸党

凡奸邪进防言左使杀人者斩 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諌免暗邀人心者亦斩 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聴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 若有不避权势明具实迹亲赴御前执法陈诉者罪坐奸臣言告之人与免本罪仍将犯人财产均给充赏有官者陞二等无官者量与一官或赏银二十两

交结近侍官员

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縁作弊而符同奏啓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上言大臣德政

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歴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公式

明律

讲读律令

凡国家律令叅酌事情轻重定立罪名颁行天下永为遵守百官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察院在外从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司官按法去处考校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三月再犯笞四十附过三犯于本衙门逓降叙用 其百工技艺诸色人等有能熟读讲解通暁律意者若犯过失及因人连累致罪不问轻重并免一次其事干谋反逆叛者不用此律 若官吏人等挟诈欺公妄生异议擅为更改变乱成法者斩

制书有违

凡奉制书有所施行而违者杖一百违皇太子令防者同罪违亲王令旨者杖九十失错防意者各减三等其稽缓制书及皇太子令防者一日笞五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稽缓亲王令防者各减一等

弃毁制书印信

凡弃毁制书及起马御宝圣防起船符验若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斩若弃毁官文书者杖一百有所规避者从重论事干军机钱粮者绞当该官吏知而不举与犯人同罪不知者不坐误毁者各减三等其因水火盗贼毁失有显迹者不坐 凡遗失制书圣防符验印信巡牌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官文书杖七十事干军机钱粮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俱停俸责寻三十日得见者免罪 若主守官物遗失簿书以致钱粮数目错乱者杖八十限内得见者亦免罪 其各衙门吏典考满替代者明立案验将原管文卷交付接管之人违者杖八十首领官吏不交割符同给由者罪亦如之

上书奏事犯讳

凡上书若奏事误犯御名及庙讳者杖八十余文书误犯者笞四十若为名字触犯者杖一百其所犯御名及庙讳声音相似字様各别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 若上书及奏事错误当言原免而言不免当言千石而言十石之有害于事者杖六十申六部错误有害于事者笞四十其余衙门文书错误者笞二十若所申虽有错误而文案可行不害于事者勿论

事应奏不奏

凡军官犯罪应请防而不请防及应论功上议而不上议当该官吏处绞 若文职有犯应奏请而不奏请者杖一百有所规避从重论 若军务钱粮选法制度刑名死罪灾异及事应奏而不奏者杖八十应申上而不申上者笞四十 若已奏已申不待回报而辄施行者并同不奏不申之罪 其合奏公事须要依律定拟具写奏本其奏事及当该官吏佥书姓名明白奏闻若有规避増减紧闗情节防胧奏准施行己后因事露虽经年逺鞫问明白斩 若于亲临上司官处禀议公事必先随事详陈可否定拟禀説若准拟者上司置立印署文簿附写略节縁由令首领官吏书名画字以凭稽考若将不合行事务妄作禀准及窥伺公务冗并乗时朦胧禀说施行者依诈传各衙门官员言语律科罪有所规避者从重论

出使不复命

凡奉制勑出使不复命干预他事者杖一百各衙门出使不复命干预他事者常事杖七十军情重事杖一百若越理犯分侵人职掌行事者笞五十 若回还后三日不缴纳圣防者杖六十每二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缴纳符验者笞四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若有所规避者各从重论

漏泄军情大事

凡闻知朝廷及总兵将军调兵讨袭外蕃及收捕反逆贼徒机宻大事而辄漏泄于敌人者斩若边将报到军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三年仍以先传説者为首传至者为从减一等 若私开司文书印封防视者杖杖六十事干军机重事者以漏泄论 若近侍官员漏泄机宻重事于人者斩常事杖一百罢职不叙

官文书稽程

凡官文书稽程者一日吏典笞五十三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首领官各减一等若各各衙门遇有所属申禀公事随即详议可否明白定夺回报若当该官吏不与果决含糊行移互相推调以致躭误公事者杖八十其所属将可行事件不行区处作疑申禀者罪亦如之其所行公事己果决行移或有未絶或不完者自依官文书稽程论罪

照刷文卷

凡有司有司有印信衙门文卷迟一宗二宗吏典笞一十三宗至五宗笞二十每五宗加一等罪止笞四十府州县首领官及仓库务塲局所河泊等官各减一等失错及漏报一宗吏典笞二十二宗三宗笞三十每三宗加一等罪止笞五十府州县首领官及仓库务塲局所河泊等官各减一等其府州县正官巡检一宗至五宗罚俸钱一十日每五宗加一等罚止一月 若钱粮埋没刑名违枉等事有所规避者各从重论

磨勘卷宗

凡磨勘出各衙门未完文卷曾经监察御史提刑按察司照刷驳问迟错经隔一季之后钱粮不行追徴足备者提调官吏以未足之数十分为率一分笞五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刑名造作等事可完而不完应改正而不改正者笞四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受财者计以枉法从重论 若有隠漏不报磨勘者一宗笞四十每一宗加一等罪止杖八十事干钱粮者一宗杖八十每一宗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有所规避者从重论 若官吏闻知事发旋补文案以避迟错者钱粮讣所増数以虚出通闗论刑名等事以増减官文书论同僚若本管上司知而不举及符同作弊者同罪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同僚代判署文案

凡应行官文书而同僚官代判署杖八十若因遗失文案而代者加一等若有増减出入罪重者从重论

増减官文书

凡增减官文书者杖六十若有所规避杖罪以上各加本罪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未施行者各减一等规避死罪者依常律其当该官吏自有所避増减文案者罪同若増减以避迟错者笞四十 若行移文书误将军马钱粮刑名重事紧闗字様传写失错而洗补改正者吏典笞三十首领官失于对同减一等干碍调拨军马及供给边方军需钱粮数目者首领官吏典皆杖八十若有规避故改补者以増减官文书论未施行者各减一等因而失误军机者无问故失并斩若无规避及常行字様偶然误写者皆勿论

封掌印信

凡内外各衙门印信长官收掌同僚佐贰官用纸扵印面上封记俱各画字若同僚佐贰官差故许首领官封印违者杖一百

漏使印信

凡各衙门行移出外文书漏使印信者当该吏典对同首领官并承发各杖六十 全不用印者各杖八十干碍调拨军马供给边方军需钱粮者各杖一百因而失误军机者斩

漏用钞印

凡印钞不行仔细致有漏印及倒用印者一张笞一十每三张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若宝钞库不行用心检闸防胧交收在内者罪亦如之

擅用调兵印信

凡总兵将军及各处都指挥使司印信除调度军马办集军务行移公文用使外若擅出批帖假公营私照送物货者首领官吏各杖一百罢职役不叙正官奏闻区处

信牌

凡府州县置立信牌量地逺近定立程限随事销缴违者一日笞一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 若府州县官遇有催办事务不行依律发遣信牌辄下所属守并者杖一百其防视桥梁圩岸驿传逓铺踏勘灾伤检尸捕贼抄劄之不在此限

明防典一百二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一百二十九

刑部四

祭祀

明律

祭享

凡大祀及庙享所司不将祭祀日期预先告示诸衙门者笞五十因而失误行事者杖一百其已承告示而失误者罪坐失误之人 若百官已受誓戒而吊丧问疾判署刑杀文书及预筵宴者皆罚俸钱一月其知有缌麻以上丧或曽经杖罪遣充执事及令陪祀者罪同不知者不坐若有丧有过不自言者罪亦如之其已受誓戒人员散斋不宿净室罚俸钱半月致斋不宿本司者罚俸钱一月 若大祀牲牢玉帛稷之属不如法者笞五十一事缺少者杖八十一座全缺者杖一百 若奉大祀牺牲主司喂养不如法致有瘦损者一牲笞四十每一牲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因而致死者加罪一等中祀有犯者罪同【余条准此】

毁大祀丘坛

凡大祀丘坛而毁损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壝门减二等若弃毁大祀神御之物者杖一百徒三年遗失及误毁者各减三等

致祭祀典神祗

凡社稷山川风云雷等神及圣帝明王忠臣烈士载在祀典应合致祭神祗所在有司置立牌面开写神号祭祀日期于洁净处常川悬挂依时致祭至期失误祭祀者杖一百其不当奉祀之神而致祭者杖八十

歴代帝王陵寝

凡歴代帝王陵寝及忠臣烈士先圣先贤坟墓不许于上樵采耕种及牧放牛羊等畜违者杖八十

防渎神明

凡私家告天拜斗焚焼夜香燃防天灯七灯防渎神明者杖八十妇女有犯罪坐家长若僧道修斋设醮而拜奏青词表文及祈禳火灾者同罪还俗 若有官及军民之家纵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无夫男者罪坐本妇其寺观神庙住持及守门之人不为禁止者与同罪

禁止师巫邪术

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呪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防一应左道乱政之术或隠藏圗像烧香集众夜聚暁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撃鼓迎神赛防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 里长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 其民间春秋义社不在禁限

仪制

明律

合和御药

凡合和御药误不依本方及封题错误医人杖一百料理拣择不精者杖六十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厨子杖一百若饮食之物不洁净者杖八十拣择不精者杖六十不品尝者笞五十监临提调官各减医人厨子罪二等若监临提调官及厨子人等误将杂药至造御膳处

所者杖一百所将杂犯就令自吃门官及守卫官失于搜检者与犯人同罪 并临时奏闻区处

乗舆服御物

凡乗舆服御物收藏修整不如法者杖六十进御差失者笞四十其车马之属不调习驾驭之具不坚完者杖八十 若主守之人将乗舆服御物私自借用或转借与人及借之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弃毁者罪亦如之遗失及误毁者各减三等 若御幸舟船不坚固者工匠杖一百若不整顿修饰及在船篙棹之属缺少者杖六十并罪坐所由监临提调官各减工匠罪二等 并临时奏闻区处

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

凡私家收藏象器物天文图防应禁之物及歴代帝王圗像金玉符玺等物者杖一百若私习天文者罪亦如之并于犯人名下追银一十两给付告人充赏

御赐衣服

凡御赐百官衣服使臣不行亲送转付他人给与者杖一百罢职不叙

失误朝贺

凡朝贺及迎接诏书所司不预先告示者笞四十其已承吿示而失误者罪亦如之

失仪

凡祭祀及谒拜园陵若朝防行礼差错及失仪者罚俸钱半月 其纠仪官应纠举而不纠者罪同

奏对失序

凡在朝侍从官贠特承顾问官高者先行回奏卑者以次进对若先后失序者各罚俸钱半月

朝见留难

凡仪礼司官将应朝见官员人等托故留难阻当不即引见者斩大臣知而不问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上书陈言

凡国家政令得失军民利病一切兴利除害之事并从五军都督府六部官面奏区处及听监察御史提刑按察司官各陈所见直言无隠 若内外大小官员但有本衙门不便事件许令明白条陈实封进呈取自上裁若知而不言茍延嵗月者在内从监察御史在外从按察司紏察 若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亦许直至御前奏闻其言可用即付所司施行各衙门但有阻当者鞫问明白斩 其陈言事理并要直言简易每事各开前件不许虚饰繁文 若纵横之徒假以上书巧言令色希求进用者杖一百 若称诉寃枉于军民官司借用印信封皮入逓者借者及借与者皆斩

见任官辄自立碑

凡见任官实无政迹辄自立碑建祠者杖一百若遣人妄称已善申请于上者杖八十受遣之人各减一等

禁止迎送

凡上司官及使客经过若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出巡按治而所在各衙门官吏出郭迎送者杖九十其容令迎送不举问者罪亦如之

公差人员欺陵长官

凡公差人员在外不循礼法欺陵守御官及知府知州者杖六十附过还役歴过俸月不准若校尉有犯杖七十祗禁子有犯杖八十

服舍违式

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各有等第若违式僣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 若僣用违禁龙凤文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工匠杖一百连当房家小起发赴京籍充局匠违禁之物并入官 首告者官给赏银五十两 若工匠能自首者免罪一体给赏

僧道拜父母

凡僧尼道士女冠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丧服等第皆与常人同违者杖一百还俗 若僧道衣服止许用防绢布疋不得用纻丝绫罗违者笞五十还俗衣服入官其袈裟道服不在禁限

匿父母夫丧

凡闻父母及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杖六十徒一年若丧制未终释服从吉忘哀作乐及叅领筵宴者杖八十若闻期亲尊长丧匿不举哀者亦杖八十若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者杖六十 若官吏父母死应丁忧诈称祖父母伯叔姑兄姊之丧不丁忧者杖一百罢职役不叙无丧诈称有丧或旧丧诈称新丧者罪同有规避者从重论 若丧制未终冒哀从仕者杖八十 其当该官司知而听行各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其仕宦逺方丁忧者以闻丧月日为始夺情起复者不拘此律

弃亲之任

凡祖父母父母年八十以上及笃疾别无以次侍丁而弃亲之任及妄称祖父母父母老疾求归入侍者并杖八十 若祖父母父母及夫犯死罪被囚禁而筵宴作乐者罪亦如之

丧葬

凡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暴露不者杖八十 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卑幼并减二等若亡殁远方子孙不能归而焼化者聴从其便 其居丧之家修斋设醮若男女溷杂饮酒食肉者家长杖八十僧道同罪还俗

乡饮酒礼

凡乡党序齿及乡饮酒礼已有定式违者笞五十

人命

明律

谋杀人

凡谋杀人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杀讫乃坐 若伤而不死造意者绞从而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谋而己行未曽伤人者杖一百徒三年为从者各杖一百但同谋者皆坐 其造意者身虽不行仍为首论从者不行减行者一等 若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论皆斩

谋杀制使及本管长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及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戸百戸若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伤者绞杀者皆斩

谋杀祖父母父母

凡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皆斩已杀者皆凌迟处死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 其尊长谋杀卑幼已行各依故杀罪减二等己巳伤者减一等已杀者依故杀法 若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若缌麻以上亲者罪与子孙同

杀死奸夫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从夫嫁卖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本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

谋杀故夫父母

凡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与谋杀舅姑罪同 若奴婢谋杀旧家长者以凡人论

杀一家三人

凡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斩

采生拆割人

凡采生拆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若已行而未曽伤人者亦斩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杖一一百三千里里长知而不举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告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造畜蛊毒杀人

凡造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者斩造畜者财产入官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若以蛊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在流逺之限若里长知而不举者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告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若造魇魅符书呪诅欲以杀人者各以谋杀论因而致死者各依本杀法欲令人疾苦者减二等其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于家长者各不减 若用毒药杀人者斩买而未用者杖一百徒三年知情卖药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鬬殴及故杀人

凡鬬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 故杀者斩若同谋同殴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伤为重下手者绞绞原谋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余人各杖一百

屏去人服食

凡以他物置人耳鼻及孔窍中若故屏去人服用饮之之物而伤人者杖八十致成残废疾者杖一百徒三年令至笃疾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将犯人财产一半给付笃疾之人养赡至死者绞 若故用蛇蝎毒虫咬伤人者以鬬殴伤论因而致死者斩

戯杀误杀过失杀伤人

凡因戏而杀伤人及因鬬殴而误杀伤傍人者各以鬬杀伤论 其谋杀故杀人而误杀傍人者以故杀论若知津河水深泥泞而诈称平浅及桥梁渡舡朽漏不堪渡人而诈称牢固诳令人过渡以致陷溺死伤者亦以鬬杀伤论 若过失杀伤人者各准鬬杀伤罪依律收赎给付其家

夫殴死有罪妻妾

凡妻妾因殴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而夫擅杀死者杖一百 若夫殴妻妾因而自尽身死者勿论

杀子孙及奴婢圗赖人

凡祖父母父母故杀子孙及家长故杀奴婢圗赖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若子孙将已死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将家长身尸圗赖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期亲尊长杖八十徒二年大功小功缌麻各逓减一等 若尊长将已死卑幼及他人身尸圗赖人者杖八十 其告官者随所告轻重并依诬告平人律论罪 若因而诈取财物者计准窃盗抢去财物者准白昼抢夺论免刺各从重科断

弓箭伤人

凡故向城市及有人居止宅舍放弹射箭投掷砖石者笞四十伤人者减凡鬭伤一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车马杀伤人

凡无故于街市镇店驰骤车马因而伤人者减凡鬬伤一等死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于乡村无人旷野地内驰骤因而伤人致死者杖一百并追埋银一十两若因公务急速而驰骤杀伤人者以过失论

庸医杀伤人

凡庸医为人用药鍼刺误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责令别医辨验药饵穴道如无故害之情者以过失杀人论不许行医 若故违本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计准窃盗论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斩

窝弓杀伤人

凡打捕户于深山旷野猛兽往来去处穿作阬穽及安置窝弓不立望竿及抹眉小索者笞四十以致伤人者减鬬殴伤二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追徴埋银一十两

威逼人致死

凡因事威逼人致死者杖一百若官吏公使人等非因公务而威逼平民致死者罪同并追埋银一十两若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绞大功以下逓减一等 若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斩

尊长为人杀私和

凡祖父母父母及夫若家长为人所杀而子孙妻妾奴婢雇工人私和者杖一百徒三年期亲尊长被杀而卑幼私和者杖八十徒三年大功以下各逓减一等其卑幼被杀而尊长私和者各减一等若妻妾子孙及子孙之妇奴婢雇工人被杀而祖父母父母家长私和者杖八十受财者计准窃盗论从重科断 常人私和人命者杖六十

同行知有谋害

凡知同伴人欲行谋害他人不即阻当救防及被害之后不首告者杖一百

明防典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一百三十

刑部五

贼盗

明律

谋反大逆

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纵隠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谋叛

凡谋叛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隠藏者绞有能告捕者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谋而未行为首者绞为从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逃避山泽不服追唤者以谋叛未行论其拒敌官兵者以谋叛已行论

造妖书妖言

凡造防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隠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盗大祀神御物

凡盗大祀神只御用祭器帷帐等物及盗飨荐玉帛牲牢馔具之属者皆斩其未进神御及营造未成若已奉祭讫之物及其余官物皆杖一百徒三年若计重于本罪者各加盗罪一等

盗制书

凡盗制书及起马御宝圣防起船符验者皆斩 盗各衙门官文书者皆杖一百刺字若有所规避者从重论事干军机钱粮者皆绞

盗印信

凡盗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皆斩盗闗防印信者皆杖一百刺字

盗内府财物

凡盗内府财物者皆斩

盗城门钥

凡盗京城门钥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盗府州县镇城闗门钥皆杖一百徒三年盗仓库门等钥皆杖一百并刺字

盗军器

凡盗军器者计以凡盗论若盗应禁军器者与私有罪同若行军之所及宿卫军人相盗入已者准凡盗论还充官用者各减二等

盗园陵树木

凡盗园陵内树木者皆杖一百徒三年若盗他人坟茔内树木者杖八十若计重于本罪者各加盗罪一等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凡监临主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论罪并于右小臂膊上刺盗官钱粮物三字

一贯以下杖八十

一贯之上至二贯五百文杖九十

五贯杖一百

七贯五百文杖六十徒一年

一十贯杖七十徒一年半

一十二贯五百文杖八十徒二年

一十五贯杖九十徒二年半

一十七贯五百文杖一百徒三年

二十贯杖一百流二千里

二十二贯五百文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二十五贯杖一百流三千里

四十贯斩

常人盗仓库钱粮

凡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得财杖六十免刺但得财者不分首从并论罪并于右小臂膊上刺盗官钱粮物三字

一贯以下杖七十

一贯之上至五贯杖八十

一十贯杖九十

一十五贯杖一百

二十贯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贯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贯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贯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贯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贯杖一百流二千里

五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贯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贯绞

强盗

凡强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从皆斩 若以药迷人图财者罪同 若窃盗临时有拒捕及杀伤人者皆斩因盗而奸者罪亦如之共盗之人不曽助力不知拒捕杀伤人及奸情者止依窃盗论 其窃盗事主知觉弃财逃走事主追逐因而拒捕者自依罪人拒捕律科断

刼囚

凡刼囚者皆斩 若私窃放囚人逃走者与囚同罪至死者减一等窃而未得囚者减二等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为从各减一等 若官司差人追徴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中途打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因而伤人者绞杀人及聚至十人为首者斩下手致命者绞为从各减一等其率领家人随从打夺者止坐尊长若家人亦曽伤人者仍以凡人首从论

白昼抢夺

凡白昼抢夺人财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计赃重者加窃盗罪二等伤人者斩为从各减一等并于右小臂膊上刺抢夺二字若若因失火及行船遭风着浅而乗时抢夺人财物及拆毁船只者罪亦如之 其本与人鬬殴或勾捕罪人因而窃取财物者计准窃盗论因而夺去者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并免刺若有杀伤者各从故鬬论

窃盗

凡窃盗已行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但得财者以一主为重并论罪为从者各减一等初犯并于右小臂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绞以曽经刺字为坐 掏摸者罪同 若军人为盗虽免刺字三犯一体处绞

一贯以下杖六十

一贯之上至一十贯杖七十

二十贯杖八十

三十贯杖九十

四十贯杖一百

五十贯杖六十徒一年

六十贯杖七十徒一年半

七十贯杖八十徒二年

八十贯杖九十徒二年半

九十贯杖一百徒三年

一百贯杖一百流二千里

一百一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一百二十贯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盗马牛畜产

凡盗马牛驴骡猪羊鸡犬鹅鸭者并计赃以窃盗论若盗官畜产者以常人盗官物论 若盗马牛而杀者杖一百徒三年驴骡杖七十徒一年半若计赃重于本罪者各加盗罪一等

盗田野谷麦

凡盗田野谷麦菜果及无人看守器物者并计准窃盗论免刺 若山野柴草木石之他人已用功力斫伐积聚而擅取者罪亦如之

亲属相盗

凢各居亲属相盗财物者期亲减凡人五等大功减四等小功减三等缌麻减二等无服之亲减一等并免刺若行强盗者尊长犯卑幼亦各依上减罪卑幼犯尊长以凡人论若有杀伤者各依杀伤尊长卑幼本律从重论 若同居卑幼将引他人盗己家财物者卑幼依私擅用财物论加二等罪止杖一百他人减凡盗罪一等免刺若有杀伤者自依杀伤尊长卑幼本律科罪他人纵不知情亦依强盗论若他人杀伤人者卑幼纵不知情亦依杀伤尊长卑幼本律从重论 其同居奴婢雇工人盗家长财物及自相盗者减凡盗罪一等免刺

恐吓取财

凡恐吓取人财物者计准窃盗论加一等免刺 若期亲以下自相恐吓者卑幼犯尊长以凡人论尊长犯卑幼亦依亲属相盗律逓减科罪

诈欺官司取财

凡用计诈欺官司以取财物者并计赃准窃盗论免刺若期亲以下自相欺诈者亦依亲属相盗律逓减科罪若监临主守诈取所监守之物者以监守自盗论未

得者减二等 若冒认及诓赚局骗拐带人财物者亦计准窃盗论免刺

畧人畧卖人

凡设方畧而诱取良人及畧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被畧之人不坐给亲完聚 若假以乞养过房为名买良家子女转卖者罪亦如之 若和同相诱及相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被诱之人减一等未卖者各减一等十嵗以下虽和亦同畧诱法 若畧卖和诱他人奴婢者各减畧卖和诱良人罪一等 若畧卖子孙为奴婢者杖八十弟妹及侄侄孙外孙若己之妾子孙之妇者杖八十徒二年子孙之妾减二等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和卖者减一等未卖者又减一等被卖卑幼不坐给亲完聚 其卖妻为婢及卖大功以下亲为奴婢者各从凡人和畧法 若窝主及买者知情并与犯人同罪牙保各减一等并追价入官不知者俱不坐追价还主

冢

凡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冢先穿陷及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其盗取器物砖石者计准凡盗论免刺 若卑幼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牙保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若尊长卑幼坟冢开棺椁见尸者缌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逓减一等发子孙坟冢开棺椁见尸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礼迁者俱不坐 若残毁他人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弃毁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斩弃而不失及髠发若伤者各减一等缌麻以上卑幼各依凡人逓减一等毁弃子孙死尸者杖八十其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弃家长死尸者斩 若穿地得死尸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于他人坟墓熏狐狸因而焼棺椁者杖八十徒二年烧尸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缌麻以上尊长各逓加一等卑幼各依凡人逓减一等若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于家长坟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烧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焼尸者绞 若平治他人坟墓为田园者杖一百于有主坟地内盗者杖八十勒限移 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长地邻不申报官司检验而辄移他处及埋者杖八十以致失尸者杖一百残毁及弃尸水中者杖六十徒一年弃而不失及髠发若伤者各减一等因而盗取衣服者计准窃盗论免刺

夜无故入人家

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鬬殴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盗窃窝主

凡强盗窝主造意身虽不行但分者斩若不行又不分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共谋者行而不分及分而不行皆斩若不行又不分者杖一百 窃盗窝主造意身虽不行但分者为首论若不行又不分者为从论以临时主意上盗者为首其为从者行而不分及分而不行仍为从论若不行又不分笞四十若本不同谋相遇共盗以临时主意上盗者为首余

为从论 其知人畧卖和诱人及强窃盗后而分者计所分准窃盗为从论免刺 若知强窃盗而故买者计所买物坐论知而寄藏者减一等各罪止杖一百其不知情误买及受寄者俱不坐

共谋为盗

凡共谋为强盗临时不行而行者却为窃盗共谋者分赃造意者为窃盗首余人并为窃盗从若不分赃造意者为窃盗从余人并笞五十以临时主意上盗者为窃盗首其共谋为窃盗临时不行而行者为强盗其不行之人造

意者分赃知情不知情并为窃盗首造意者不分赃及余人分赃俱为窃盗从以临时主意及共为强盗者不分首从论

公取窃取皆为盗

凡盗公取窃取皆为盗器物钱帛之须移徙已离盗所珠玉宝货之据入手隠藏纵未将行亦是其木石重器非人力所胜虽移本处未防载间犹未成盗马牛驼骡之须出防圏鹰犬之须专制在已乃成为盗

起除刺字

凡盗贼曽经刺字者俱发原籍收充警迹该徒者役满充警该流者于流所充警若有起除原刺字様者杖六十补刺

诈伪

明律

诈为制书

凡诈为制书及増减者皆斩未施行者绞传写失错者杖一百 凡诈为将军总兵官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要隘口千戸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皆绞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衙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衙门者杖一百徒三年未施行者各减一等若有规避事重者从重论 其当该官司知而聴行各与同罪不知者不知

诈传诏防

凡诈传诏防者斩皇后懿防皇太子令防亲王令防者绞 若诈传一品二品衙门官言语于各衙门分付公事有所规避者杖一百徒三年三品四品衙门官言语者杖一百五品以下衙门官言语者杖八十为从者各减一等若得财者计以不枉法因而动事曲法者以枉法各从重论 其当该官司知而聴行各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各衙门追究钱粮鞫问刑名公事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防追理者斩

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凡对制及奏事上书诈不以实者杖一百徒三年非宻而妄言有宻者加一等 若奉制推按问事报上不以实者杖八十徒二年事重者以出入人罪论

伪造印信厯日等

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厯日符验夜巡铜牌茶盐引者斩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伪造闗防印记者杖一百徒三年告捕者官给赏银三十两为从知情情行用者各减一等若造而未成者各又减一等其当该官司知而聴行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伪造宝钞

凡伪造宝钞不分首从及窝主知知情行使者皆斩财产并入官告捕者官给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里长知而不首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其巡捕守把官军知情故纵者与同罪若捜获伪钞隠匿入已不解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失于巡捕及透漏者杖八十仍依强盗责限根捕 若将宝钞挑剜补辏描改以真作伪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及知情行使者杖一百徒三年 其同情伪造人有能悔过捕获同伴首告者与免本罪亦依常人一体给赏

私铸铜钱

凡私铸铜钱者绞匠人罪同为从及知情买使者各减一等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里长知而不首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 若将时用铜钱剪错薄小取铜以求利者杖一百 若伪造金银者杖一百徒三年为从及知情买使者各减一等

诈假官

凡诈假官假与人官者斩其知情受假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知者不坐 若无官而诈称有官有所求为或诈称官司差遣而捕人及诈冒官员姓名者杖一百徒三年若诈称见任官子孙弟侄家人总领于按临部内有所求为者杖一百为从者各减一等若得财者并计准窃盗从重论 其当该官司知而听行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诈称内使等官

凡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谏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在外体察事务欺诳官府扇惑人民者斩知情随行者减一等其当该官司知而聴行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诈称使臣乗驿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者减一等驿官知而应付者与同罪不知情失盘结者笞五十其有符验而应付者不坐

近侍诈称私行

凡近侍之人在外诈称私行体察事务扇惑人民者斩

诈为瑞应

凡诈为瑞应者杖六十徒一年 若有灾祥之而钦天监官不以实对者加二等

诈病死伤避事

凡官吏人等诈称病病临事避难者笞四十事重者杖八十 若犯罪待对故自伤残者杖一百诈死者杖一百徒三年所避事重者各从重论若无避故自伤残者杖八十其受雇倩为人伤残者与犯人同罪因而致死者减鬬杀罪一等 若当该官司知而聴行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诈教诱人犯法

凡诸人设计用言教诱人犯法及和同令人犯法却行捕告或令人捕告欲求给赏或欲陷害人得罪者皆与犯法之人同罪

明防典一百三十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 · 第 254 / 353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