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九年月日给。

(四)

立招佃开垦埔字麻薯旧社屯番潘贤文。窃罩兰庄界外埔地,前奉列宪奏归屯丁自种养赡之埔,前批江福隆招佃开辟,仍有溪洲一派地方茅深石积,佃首不欲招垦。兹九社屯丁即将溪洲分股,贤文分得上溪洲埔一所。文因乏力,不晓垦务,今招得蔡养官、蔡旺官、冯富官、冯恕官、冯完官等前来垦辟认耕,当日对面议定一九抽的之后,垦成水田,丈明照庄例纳租。此埔业系文份内之埔,与别屯丁无涉;如有汉番混占等情,文一力抵挡,不干垦人之事。今欲有凭,立招垦开埔字一纸,付养等存照,行。

批明:此溪埔系养等自出工本,勤力成田,文不敢招佃起组,情愿付为永耕,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566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