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五年十月日。

在场母黄氏

吴林娘

说合人

叔茂

在场见伯佳华

叔祖檀贤

叔佳雍

祖叔运寿

代笔兄添三

财二

立甘愿卖断尽根田契字人谢福财弟

阿亮

又弟春古

弟壬闰

合堂弟林二

兄贵麟

兄越芳

(七)

立杜卖契北投社番巫汝?,有承祖自垦水田二段,坐落南投,土名果品洋。一段,东至富仔田,西至大岱田,北至秀才田,南至圳沟;四至为界。又一段,东至大岱田,西至食鱼田,北至秀才田,南至大斗六田;四至明白为界;并带水分一阄五分灌溉。大小八坵,丈明七分五厘正,逐年该纳租粟六石满。今因乏银别置,自情愿出卖,先尽番亲人等不愿承交,托中引就与汉人曾宅让叔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剑银八十三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将田随付银主掌管起佃,招耕纳租,不敢阻挡。保此系八祖遗承下物业,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一卖千休,日后亦无言找言赎。恐口无凭,立杜卖契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八十三圆正完足,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515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