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年(丙子)正月日。

为中人彭李安

场见叔祖□□□

在场男文健

代笔人彭从献

立给定额永纳口粮租字业主钱恭淑

男富亮

(五四)

立给垦给定大租字霄里业主黄联芳兄弟等,有承祖父遗管南兴庄大驿路荒埔一小块,缘有佃人徐阿接前来到馆相商,垦求此埔向给。踏看界址,东至徐庆道田毗连为界,西至大圳沟直透徐成缘车路为界,南至江家田岸为界,北至江家田岸为界,四至明白,付佃前去自备工本垦辟成田,依照台例一九五抽的。今业佃酌议未完丰欠不一,以致争多减少,递年面结定大租早榖四斗正,早季收成之日,务要风干精净,运至仓口交纳,收供国课社租,不得少欠升合。倘日后开出大河圳水,照按甲科租;或无大溪圳水,亦永照结定约例所行。若日后欲退售别创,任从其便,要通知业馆割租过户,不得私相授受。此系业佃两愿,口恐无凭,立给垦结定大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同治十三年,徐成缘到馆向给,抽出徐阿接房屋垦内声明,仍照原管旧界,不得混占。

再批明:徐阿接备出花红银十四元,交于联芳亲收足讫。

业主。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436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