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二十五年五月日。

代笔人陈亦毫

蚋郎

在见老番

包仔连

立给垦批字番业主□□□

土目□□□

(三四)

立给垦地批霄里社业主萧联裕,遗下垦有一小段,土名涧仔坜社仔庄。界址东至与陈家壆为界,西至与王、薛两家为界,南至与陈家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界分明。缘有佃人王阵前来恳给垦地批,当日议定阵备出垦地银四大元正,现交与业主亲收足讫;随即指明四界,付与阵前来掌管,永为己业。此给以后,任从佃人耕种,架造屋字,每年要纳本社口粮四斗。乃二比欣然喜诺,口恐无凭,立给垦地批字一纸,付为永照。

即日批明:业主收到字内银四大员正,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42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