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四年十月日。

代笔并为中连云山

南社业户□□□

立给垦字

北社业户□□□

(二二)

立重给垦批青埔字霄里庄业主黄燕礼,有奉文开辟青埔一所,坐落土名址在桃涧保大湳庄。情因乾隆年间,佃人黄品卿恳向业户给出大湳庄青埔犁份二张,品卿将埔地荒芜,课租无所供纳,愿交还业主另招别佃。今有佃人林丰荣到馆前来,向业主前来重给垦批青埔犁份二张,四至界址,东至尖山望楼边大路为界,西至陈理厝为界,南至土牛沟为界,北至老车路为界;四至界址业佃面踏分明。随即交付佃人林丰荣自备工本耕作,栽种杂物等项,其每年供纳课租,依照台例一九五抽的,运至公馆交纳。若给三年外,倘有抛荒另招别佃,荣不敢异言生端,须择诚实之人方能承退。此系业佃相依,今欲有凭,立重给垦批青埔字一纸,付佃执照。

即日批明:黄品卿原垦取回抹消,日后倘有执出,不堪照用,俱为故纸,批照。

再批明:佃人备出花红银二大元正,交业主收领,批照。

业主。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41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