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九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乌肉元

为中人阿眉打毛

知见□□□

阿眉打厘

出给永耕垦字

女孙险娘

(四五)

立给耕字迁善南社番妇保老眉骂,有承祖遗下埔园一所,坐落土名竹林内,东至爱着班园界,西至阿眉四老园界,南至坑沟界,北至阿百的园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无能耕作,托中引就与汉人童体官前来出首承给,三面言议时收入碛地银一十七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埔园随付银主掌管,开作耕管,起盖居住,周围四界栽插竹木,不敢阻挡。历年配纳地基园税钱一百文正,给单执照。保此园系是眉骂自己承祖遗下物业,与社内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给别佃;如有不明为碍,眉骂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日后不敢异言反悔。恐口无凭,立给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60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