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九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黄成业

为中人詹壹官

知见胞弟□□□

给垦批永佃字金包里社番己力支邦岸

(三五)

立给垦永耕字猫罗社番蔡怀观,有承祖父遗下厝地一段,坐土名猫罗社,东至路为界,西至目斗地为界,南至少珍地为界,北至冤脚古党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合家相议,将厝移居万斗六新社。此厝地窵远,乏力耕种,将此厝地给与佃人曾买观开垦。即日收过地基银十一大员;将地踏付银主自备工本,开垦成园耕作,永远为业,每年贴纳大租钱一百五十文。一给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贴赎找洗,亦不增租。保此系怀承父厝地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给他人不明;如有不明,怀出首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垦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地基银十一大员完足,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50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