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八年十月日。

代笔人陈善言

在场人黎阿义

立招垦永耕字人新社番卫里孛乖

(三四)

立给垦批永佃字金包里社番己力支邦岸,有承父遗下荒埔田一所,坐落西势洋,并带本洋埤圳水灌溉充足。东至沟崁顶一小份,至何家田为界,西至陈保田为界,南至李敬生田为界,北至何家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今因缺乏工本,不能耕垦,先尽问亲等不欲承受,外托中送就诚实汉人陈蔡兴前来承受,当日三面议定垦批佛面银六十八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荒埔田随即踏付银主前去自备工本开筑成田,永远为业,递年配纳本社大租榖三斗口粮榖九斗正。此系人番两愿。保此田系己力承父物业,与别业亲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己力自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垦批永佃字一纸,并字后手摹,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永佃字内佛面银六十八大员完足,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49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