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三年十一月日。

代书□□□

知见通事□□□

立给永定额租三貂社土目□□□

耆番□□□

(七八)

立给垦单字人大突社番通事潘振成,土目潘采,耆番銮仔、高生、全仔、福生等,有管下荒埔一所,址在北势尾庄,东至山仑为界,西至杨家园为界,南至杨菜园为界,北至小沟为界;四至明白。前因此埔地水路弊革,难以垦筑,又兼工本浩大,是以至今久荒。兹有北势尾庄佃人杨章经自备工本前来给垦开筑,即日收过埔底价银四大元正;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付佃人前去耕作掌管,永为己业,栽插竹围、树木、果子,盖屋居住,不敢阻挡。而此业系下沙则之土,不得按甲纳租,日后垦成,付本业主每年定大租粟三斗正,业主不得加增滋事,佃人工本始得有赖。口恐无凭,特立纳垦单字一纸,付执永照。

批明:即日收过四大元正,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07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