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十月日。

通事□□□

立给佃批字竹堑社土目□□□

(六四)

立给开垦永耕字南投社土目潘元辉、通事吴天送、隘丁首眉圣爻等,有承祖上世管永平坑荒埔一处,坐址土名仑。前年佃人简腾自备工本竭力开垦,今已成业,兹备埔底银二员八毫五厘,前来请丈按甲纳租。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埔园随即限同佃人逐段清丈。公馆仑园一段三分,又例樟园一段三分六厘八丝,又番仔寮园一段四厘六丝,园共丈七分一厘四丝,年共配纳口粮粟二石一斗四升二合,冬成之日,务须风净,挑到公所粟仓交纳,不得拖延抗欠;如有拖欠,听凭业主起耕别招良佃。此系业佃甘愿,日后各无异言反悔,口恐无凭,合给开垦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埔底银二员八毫五厘正完足,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98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