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九年二月日。

为中人王忠起

在场知见人张神助

知见人执笔胡应求

知见人张万祥

王忠助

王进布

张土路

同立退耕归管字人胡耀宗

(一三)

立出开垦字人陈平庄公馆业户陈五云,自置七张犁庄牛埔尾茅埔一段,东至郑天定官田为界,西自大沟为界,南至郑天定官田沟为界,北自牛埔墓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招出陈随官、陈和官同备齐牛犁、资工、种子耕作,开垦成业。限至三年开垦无租:咸丰六年起,至八年。限年已满,愿将开耕田并带开垦字清楚交还业户陈五云收返,起耕掌管,定租出贌成业,已为永远。三人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开垦字一纸,付陈随官、陈和官同收存为照。

批明:三人言约开不得成业,日后不得异言之事,批照。

业主。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15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