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场黄阿庚

代笔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二六)

立招开荒字大湖总垦广泰成,兹招得佃户陈来官、陈东海、陈阿干叔侄等,在于本垦界内开辟四寮坪,全坪透落下芦竹坪,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言定该处应开水圳、水埤,系本垦自雇工匠凿开,以灌溉裕如;其地不论高埔平坦、畸零细块,力能成田者,该佃务要极力开辟,以赴三年清丈。定限十年开荒:自己丑年冬起,至己亥年冬止。庚寅年则免供小租;辛卯、士辰年则供一九小租;癸巳、甲午、乙未年则供纳二八小租,言定每年早季在埕量清,务要精燥,不得湿冇抵塞。乙未年后,则再行斟酌供纳。恐口无凭,合给开荒字一纸,付执为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45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