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六年六月日。

代笔人王递献

经丈人黄树

立给分垦人垦户首曾德成

(九九)

立给山林园埔契字锺增禄,缘因先年奉宪开辟大山背一带地方,目下众股前来划定界址,粘阄分管。今有老四重透草寮,系禄应得之业,兹有界内老四重抽出一段,给与义兄叶发确自备工本、牛只、器具,前去修筑圳路,垦辟成田。其界址,东至老四重大坜为界,西至骑龙出入大路,绕至仪地屋侧崩岗岽,插落南片大坜,与合顺比连为界,南至大坜,与合顺毗连为界,北至郭全老铳柜迹,由小龙直透小坜,插落大坜为界;四至界址经中面踏分明。其田界内交于义兄叶发确前去掌管,永为己业,言定每年应纳禄大租佛银一员,至十年后,如有成田,按丈甲声照例完纳。此乃口恐无凭,立给山林园埔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其界内任凭禄修筑圳路,不能阻止,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13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