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三月日给。

业主杨□□

(五七)

立给垦单字业主杨,有承管马芝遴打帘庄荒埔二所。一段土名三块厝荒埔一所,东至福德爷田界,西至埔界,南至抄封田界,北至出水圳沟界。又一段,土名阴光宫荒埔一所,东至刘家、汪家田界,西至车路界,南至埔界,北至杨家园界,四至界址明白。给付与陈伦前去自备工本,照界开垦成田,俟三年以后,照丈输纳租榖,每甲递年应纳租榖四石,不得拖欠越界滋事。口恐无凭,合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78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