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人黄木 为中人余清水 在场知见人魏白 立给批垦单人魏海 (二一) 本宅承给过阿束番大肚溪南草埔一片,今拨出第十四号犁份东势半张,给与许前兴前去自备牛只开垦耕种,约每年每甲完租四石,收成之日,按额备齐干净好粟,车运到鹿本仓交纳;如有湿冇等粟,应听本仓经风扇鼓。虽年有丰歉,租粟须照约完纳,本宅不得加增,佃人不得短少。庄中亦不许窝匪作歹,以及拖欠租粟等情;如有等情,应听本宅闻官究治,毋得生悔,付此给单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