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七年二月日。

业主张□□

代书人姚瑞章

立开垦单字业户□□□

(一一)

立给垦批阿河巴庄业主张振万,有自置课地一所,坐落土名余庆庄,经丈东至林宅田为界,西至圳为界,南至六张犁小圳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址丈踏明白;共有田甲一十一甲五分正。今招得佃户王简书前来,出得时值埔价银一百六十两正。其银即日交收明讫;其埔随踏交银主前去垦成水田,内带水分九张足荫。当日二面议定,递年每甲实纳初年大租二石,次年纳大租四石,三年实纳大租八石,系头家租税,永为定例。每甲随带车工银三钱六分正,贴运课工脚费用。其大租务要晒干风净,不得湿冇。丰歉租无加减,亦不得拖欠升合。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勒迫,今欲有凭,立给垦批一纸,付为永远执照。

外批明:其庄中申禁以及水榖,俱系佃人之事,再照。

即日收过垦批银一百六十两足讫,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6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