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九年九月终

为知见堂叔郑泽淇

立抽回股字人郑修记即行记江立

为中人王辉老涂湖老

代书人蔡兴记康昆老

第八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台南市街第二匾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黄修甫,缘先严黄绍记在日,有与打银街叶在成伙开妈祖宫街顺裕号典铺生理,因光绪二十一年废业,经已候赎清楚,其所存残余家器什物并来往数目拖延不了。至光绪甲午年,修甫又与在成之子尔纯伙开济利号典铺,丁酉年更易开源号,均系亏本。修甫因欲抽回,爰托公人李温其向尔纯面商,荷以许诺,实抽本银一千七百十五圆,即日三面交过清楚。其平日所存之股字及逐年结册,一切同日检齐,交尔纯执掌。自此以后,所有顺裕、济利、开源三号生理来往账项,欠人人欠,以及家器、什物一概归尔纯负担,不干黄修甫之事。一抽千休,后日此铺内不论何条账项以及所存什物、家器,总与修甫无相关系。今既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并缴顺裕股字一纸、顺裕结册三十三本、济利结册一本、共在退股字二纸、结册三十四本,付执为照。

即日三面收过七三银一千七百五十圆足。再照。

一、批明:顺裕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照。

一、批明:济利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72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