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七年腊月日

为中人涂景湖、王耀辉

立抽股生理份人余金源

知见母许陈氏

在场经手收银人烈记、埙记、杰记

代书人伯埙氏亲笔

第六胎借银字

亲立胎借银字人李品三,因前年有将德源一股股字,抽出半股与林启丰承坐。兹因乏银别用,自己向过林启丰面议,将此半股股字借出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二百六十五元。其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每月每百元愿贴利银一元二角正。面约逐年利息对德源半股得息支取外,如有长短,自应相凑,品三不得私向支取。此系二比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合立胎借银字一纸,送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银二百六十五元:合共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足。再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70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