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七年十一月日。

王先务、汪莅观、高廷泰

族长张克明

代为阄书生员吴际清

同立阄书人长房张辜氏

次男光夸

次房张瑞麟

三房侄光爵

侄孙栋隆

四房侄上任

第四一阄分字

立阄分字人简黄氏。窃谓张公九世同居,陈氏百人合食,千古高风,于今遗烈矣!氏传三房子孙;长连兴、次连金、三连茹。本期豫大宏图,讵忍一旦分居各食;但因树大分枝,水盛分流,家务浩繁,难以合理,不得已而为分爨之计。于是爰请公亲族长,将氏承夫遗下田园、屋宇、家物、器具,除扣抵还债项并存公以外,其余配搭作三房均分,录明于后,拈阄执掌。自分以后,惟愿各宜克勤克俭,大振家声,无怠无荒,恢宏先绪,切勿争长竞短,致伤和气,是所厚望焉!今欲有凭,合立阄书一样三纸,付与各房执照。

一、批明:此纸阄书系长房连兴应份,批明,存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059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