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十月日。

知见人蔡苍梧、大雹

为中人哲、叶为春、蔡秀三

代笔钱正中

立卖断契字人蔡牛港

第一六执照

执照

钦加同知衔、署理台湾府台湾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祁,为给照事。照得西关外赌棍黄江等,在偷食桥头地方开场聚赌,经将其赌屋四间查封召变。即据水鸡潭义冢董事邹鼎元赴县禀称,情愿备价六八银二百二十元承买,以为义冢祀业。又经据情转详请示去后,兹蒙府宪转奉本道宪批:该董事邹鼎元承买为义冢祀业等因,并据该董事邹鼎元将价银如数禀缴前来,除饬差起封归管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水鸡潭积善堂义冢董事即便收执,将偷食桥头四角赌屋四间遵照承管,永为水鸡潭义冢祀业,不准税开赌间;倘敢故违,一经察出,立即对变拘究,决不宽贷,凛之,慎之,毋违,须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024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