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四年八月日。

李联泰、李联拔派下子孙同立

第二四章程

屏东书院之设,由来久矣!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自嘉庆甲戌年,邑主楚江吴性盛与猴山诸先生,总理郭萃、林梦杨,捐首萧兆荣,董事萧启德、江启源、郑纯修、黄绍锺等议定基趾,筹划规模。乙亥年九月起工,腊月告竣;但项款额本质既立,而华彩未加。里内份县主,芾南刘荫棠,会请郭萃、刘瑞麟、萧启德、萧启元协力劝损,增修油漆,聿成轮奂大观。乃未几吴、刘二公解任,诸先生继议,而书院空存矣!惟拔亭先生与萧启邦、陈珏、许嗅盛营为建置租产,虽有淡薄经营,越年辛丑桂月间,合同计算开费不敷,考课难举。而拔亭先生方解任,诸同人公议,设立规条,再请萧启邦起而接踵跑办。纲举目张,经费日加,嗣后历任董事陆续营置,诸费稍足,祭祀考课以永远举行,是亦淡属之幸也。特恐人往事湮,难以稽考,丁丑秋,诸同人议将规约租条勒石,以垂久远。爰序其缘起,以昭示来日焉!节程各条,开列于左:

一、公议:院中椅棹对象原是读书考课应用,外人不得乱借。其余或要用,须先通知院丁,向掌院之人言借,许诺然后搬出,毋得擅便。

一、公议:历年租项新旧拖欠,理事者务必竭力收讨;或时屡讨不还,亟宜通知诸同人出头迫讨,预先陈明。

一、公议:文昌帝君、五子先贤,本配春秋祀,定于二八中丁酉永远举行,必不容废。

第二五碑记

创建试院碑记

余以乙亥冬调任新邑。越明春,适奉檄举行邑试,集多士于公庭,杂踏拥挤,无以严防范而重甄陶,其非圣朝作育人材之意,与士君子怀才欲试之心也。粤稽新竹为堑故址,其邑试先附于彰化。嘉庆十五年间,先伯祖勒襄公总制闽、浙,巡视台疆,始奏归淡水厅治。近同治十有三年,沈文肃公巡台,复请旨分置郡县。前人经营改设,具有精心,官斯土者顾可固陋就简,听其校士无所,而不为创建试院之举乎!爰亟集款损廉,谋诸绅士,择县署之阳,地名巡司口者,平基定向,庀材鸠工。经始于夏五月,告成于月之辛丑。院宇凡三重,堂区规模宏敞,两廊列坐一千号,门楼前拱甬道,围墙井列,后建阁高耸,供奉奎星神像,计费番银八千九百八十四元六角九点正有奇。是设也,则有训导施天钧,府经历李继昆,典史传若金,绅董林祥叆、林汝海、陈浚芝、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其德等共襄厥成,余何力之有!然窃冀诸生之发轫于斯者,日就月将,以经术为经济,勉为国家有用之才,俾学校扬庥,而海邦生色,余亦可无愧司牧矣!是为记。光绪十年正月谷旦,补里授埔抚民通判权知新竹县事桐城方祖荫立。

碑记

今将题捐芳名数目开列于左:

计开

一、新竹县方捐银一百元

一、林恒茂捐银四百元

一、李陵茂捐银五十元

一、陈其德捐银二百元

一、黄照卿捐银一百元

一、杜镜滨捐银二百元

一、黄胜吉捐银一百元

一、胀程材捐银六十五元

一、王瑶记捐银二百七五元

一、杜汉淮捐银三千元

一、郑如兰捐银二百元

一、郑以典捐银一千元

一、高廷琛捐银二十元

一、郭合捐银一百元

一、张维岩捐银二百元

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

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

一、本庄内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

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

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

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

一、何柳万等生捐银九十八元

一、何锦泉捐银一百元

一、黄仕配捐银一百元

一、陈万顺捐银一百元

一、郭程铭捐银二十元

以上共捐银九千一百四十八元正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988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