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人颜下
代书人蔡向
知见人母亲黄氏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字人周趂
第四 卖杜绝塭契字
立卖杜绝塭契字人前金庄田寮黄振,有明买过铃仔寮庄林国祯鱼塭一口,内在杂树等物,坐落土名前金社尾庙后,东至颜家田为界,西至海港为界,南至许家塭为界,北至赵家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历年带纳许永隆户内饷银二元正。振从前有求人预备多银出借交振,今因乏银还数,愿将此鱼塭等物出卖,出问房亲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人引就招得前金庄教堂传教士郭德光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契面佛银一百大元六八正。其银即日同中两相交讫明白;其塭等物,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出起耕,饲鱼收息纳饷,永为己业。一卖终休,日后自己以及子孙人等不得言找言赎,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塭系振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并无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振出头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卖塭契一纸,并缴上手契二纸,合共三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领过契面佛银一百大元六八正完足,再照。
批明:昔年周义有上手老契二纸,交林国祯收执;嗣后追问老契情形,国祯明报老契二纸已失落,未知何方等人盗去,倘日后有人献出老契,不得应用,立批,再照。内注「寮」字、「掌」字、「管」字。
同治十一年三月 日。
为中人 马阿铁
代书人 蔡向高
知见 李秀
颜下
许合
林水连
立卖杜绝塭契字人 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