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九年(旧历癸卯)六月十五日。

台南市五帝庙街第六番陈肇渊

第二认税字

立认税字人黄传发,向下横街蔡自发号公司税出大井头街十五番户瓦店一座,开业春记号粉店生理。自辛卯年四月起,至现今巳亥年五月止,每月六八银三四元,计欠税金五十一元五角五尖。自五月终,再向蔡自发号四房蔡香记面会议定,六月初一日起,每月七三银五元,愿还旧欠一元,以后每月初一日,黄传发新旧愿缴七三银六元正,逐月听业主支取,不敢短欠。恐口无凭,立认税字一纸,送执存照。批明:添注八字。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931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