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五年二月日。

代笔人黄开塘

为中人曹祥

知见股伙张国芳

在场母亲林氏

同立杜卖尽根圳底水租契字人曹四聪即协恭、朝华

同侄孙能古、能杰

契尾

计开:埤业户李金裕兴买曹四聪等水圳一道,坐落叭哩沙至蔀后庄,用价银二百二十两八钱,纳税银六两六钱二分四厘。

布字四百十七号。

右给宜兰县业户李金裕兴准此。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904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