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壬寅)葭月日。

立杜卖风水字人江水

为中人江阿糖

第三凭信字

文凭信字人下茄冬南堡番仔寮庄黄连、吴乖、吴仁,有同合买过本堡大排竹庄张虎、张育田园四宗,址在番仔寮庄南大埤墘。兹同治十三年,有顶秀佑庄林典向求安坟,今黄连、吴乖、吴仁三人合买内同抽出坟地,东至岸,西至冢,直六丈八尺,横地同南北六丈八尺,与林典安葬祖坟。时议定价银十二元,即日同交收足银十二元;其坟地立即踏明界址,付与林家前去掌管安葬,日后昌盛显达,而吴乖、黄连、吴仁子孙不得异言生端。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凭信字一纸,付执存照。其大契内批明:抽出之大租,园主带纳,不干风水坟地之事。坟外空地,任典或欲附埋,听其掌筑,三主不得阻挡。其坟地余任从卖主耕种收成。内坟地合共三穴。

此坟内园一坵,系吴乖阄分应份,至十二月间,重议加贴银十二元,吴乖愿将此园一坵卖尽与林典执掌,及租原归吴乖纳,不干坟园之事。再交收来银十二元,合当批明。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88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