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

担耕人吴文德

代笔人吴文德

立向贌荒埔栽种茶欉字人吴壬龙

第一○贌荒埔承耕约字

同立贌荒埔永耕约字人业主林浚哲、佃人邱送德,缘因浚哲有荒埔一处,址在桃涧堡大湳庄,贌与送德自备工本,永远栽种茶树。自种之后,二比到场检点,计有四万欉,约定每万欉地租银十二元,计全年地租银四十八元。分作两季完纳,春季先纳一半,夏季完纳清楚,不得挨延少欠;如有少欠,向保认人取讨,不敢异言。又带无利碛地银四十元。此系永远耕种,并非年数有限。至于茶树枯槁,佃人自当补种,不得以损失之额扣抵地租银额。爰立荒埔永耕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行。

即日浚哲同保认人亲收过永耕无利碛地银四十元正足讫,批照。

批明:庄中有大小诸费,佃人自理,不干业主之事,批照,行。

批明:佃人有不欲耕种者,时向业主相商,补还佃人工本几何,二比约定,各为喜悦从事,批照,行。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69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