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六年三月日。

中人陈群

代书人洪禄

立卖绝字人陈谅

第一六之二卖杜绝字

立卖杜绝人凤山县兴隆里黄嘉缕,有自置一业,在打狗山上,土名鸡庵山,东至海,西至山沟,南至卢家界,北至管甫山,四至明白。今因欠银生活,托中引就张宅上,卖出番银一百二十元。银即日同中三面收讫;其山交与张宅上收管,永为己业,日后开筑厝屋,栽种树木,嘉不得阻挡,亦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赎。保此山系嘉自置之业,与伯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如有来历不明,卖主出头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今欲有凭,立卖绝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一百二十元,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35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