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十月日。

为中人穆朥密

知见人妻穆氏

立开垦荒契人新港社番吕沙来

代书人卓士章

第一三垦耕字

立垦耕字人新港社番厝姓郑道浓、阿诗等,有承祖父荒埔一段,坐落土名龙船窝,东至仑顶分水为界,西至树林墘十二沟为界,南至林家竹苞脚为界,北至大山尖分水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年带纳番租粟五斗正。今因乏力耕作,托中引就典过与林机观开凿耕作,三面言议时价佛头银六大元。其银即日同中见交讫;其荒埔山畬立即踏明界址,付机前去掌管耕作。面议界内任机叔兄弟侄剪做葬坟,又果子树木任听机任用,亦不敢阻挡。又再三面言议:倘日后开垦成田园及起盖厝场,并栽种竹木、果子,时诗面约若要坐回之日,公估照坐账,不得刁难。保此荒埔系诗承祖父之物业,与别番亲无干,亦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阿诗自出首抵挡,不干机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垦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内佛银六大元完足,再照。

其前尚有佃番字一纸,至嘉庆十二年间被火焚毁,不得缴连,批明,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28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