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九年三月一日。

为中人林排、邓汝嘉

次房邓延年、邓延良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三房输流公业长房邓德利、邓延熙

三房邓延锺、邓达

知见姆邓叶氏鹏

代书人邓汝嘉

第七典契字

立典契人新港社番邱吁哇、邱吁台、家礼由,有承父自置山园并山畬一所,坐在内新丰里,土名龙船窝,东至仑,西至十二坑,南至张热墓,北至林家园头,四至明白为界,历年贴纳番主租粟三斗。今因乏银费用,愿托中引就与林益观出头承典,三面言议典时价佛银六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山园、山畬交付银主掌管耕作。限至十二年有能之日,备足契面银赎回;如无银可赎,再听银主掌管耕作,不敢阻挡异言生端。山园、山畬与别番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交家来历不明等情,台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典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六大元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22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