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七年三月日。

胞兄知见李时悦

为中人朱应明

立卖绝契人李时协

知见外母苏氏

知见管事

计开:业户吴志超、陈廷挥,买李时协草地二所,坐落新丰里咬狗溪嘓嘓口,用价银九百五十元,折番七百六十两正,纳税银二十二两八钱。

布字三百四十二号。

右给台湾县业户吴志超、陈廷挥准此。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15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