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八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杨成章

为中人李肴、李海

知见人胞叔李升

立杜卖尽根山连园契字人李乌观

批明:其上手向猫雾捒社番给过之契券二纸,因被乱失落,是以不得缴连,或后日取出,不得行用,批明,又照。

第一之二卖出尽根山园契字

立卖出尽根山园契字人大肚下保社脚庄陈濑观,有承父建置山埔一所,址在井头庄东南畔崁头青埔山一所,别名车路仑,又名狗芸菌,东至狗菌湖中为界,西至双圹墓顶为界;南至坑为界,北至破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为界,逐年配纳猫雾捒社番租银一元八角正。今因乏项费用,愿将山及园埔出卖,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大肚街赵顺芳、养性斋、李祯祥、林九等同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一十四大元各七兑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山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买主赵顺芳等前去掌管招佃,任从开业栽种。自此一卖千休,如葛藤永绝,日后山及园或栽种树木,或筑成园,濑及子孙不敢言及找赎滋事。保山及园埔系濑先父建置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不明;如有此情,濑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双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出卖尽根山及园埔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出卖尽根契字内佛银一十四大元各七兑正完足,为照。

批明:其尽号之时,再求买主佛银二大元,理应叙及恩情,为照。

批明:其上手一宗,戴逆反乱失落,查无踪迹,日后若有取出,当官禀究,批明,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09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