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旧历辛丑十二月日。

代笔人张鹤舫

认纳租谷埤长谢林福

公亲戴珠光郑养齐

业主郭黄氏

圳主郑裕记

第六借圳路字

立借圳路字人合发号、泉安号、珍记号、益胜号,因有置田业在柳树湾庄,乏水灌溉,今托中向过林实寿等借出圳路一条,以为充灌溉,每年愿贴圳路租四石。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佃付林实寿挑清,不敢少欠;如有少欠,任实寿将圳路填塞,不敢异言。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借圳路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405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