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正月日。

知见人许拜、许振

立卖契字人董投

代书人施国泉

第七四执照

执照

钦加同知衔、特授台南府安平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给照管业事。照得光绪十五年所封大穆降棍徒吴而、林来、陈四民、锺正、洪根、蔡金狡、沈管甫、林饼、陈其前、吴富、许全等开许窝匪烟馆各房屋,出示招变在案。兹据业户许达记以伊情愿承买各房屋,缴到契价四百元,禀请给照管业等情前来,除批示将银拨充外,合行给照。为此照仰业户许达记即便遵照后开间数管业,须至照者。

计开:

吴富店一座,店主吴芋,东至吴家壁路,西至旷地,南至旷地,北至车路。

右照给业户许达记收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387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