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八年九月日。

依众代笔人李兴玉

监生张督、张荫、刘玉成、詹捷宁、张雄才、詹文光、刘经纬

生员徐鸣岗

同立合约人林元梅陈天思

监生詹英杨、张居贤、邱学班、刘仕壮、邱良木、陈德耀、詹康、邱秀章

第四给付永管地基字

亲立给付永管地基字马芝遴社番业主马照生,有承祖遗地一所,计共一十二丈,址在大仑庄东过桥大路边,自西至林家厝基为界丈起,直丈至东一十二丈为界止,南至路,北至沟,四至界址明白。凭中给付汉人王荣宗官筑盖营生,时凭中收过给字内佛头一十大元,即将地基踏明,给付汉人王荣宗官掌管,约若筑盖完成,年该贴纳地基租银六钱正。保此地基确系照承祖遗,与别番无干涉,亦无别给他人,日后照及子孙亦不得勒其拆屋还地。口恐无凭,合亲立给付永管地基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给地基字内佛头银一十大元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322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