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四年戊寅岁十一月日。

中人郭龙波

代笔张漂盛

立结永远定额铁租单业主郭际康、郭际荣

第八○佃批

立给佃批业主骜西堂林,有彰化县马芝遴堡上仑庄原佃陈业亨田三分,坐在本庄,东至锺宅厝滴水,西至监圳,南至许宅竹头,北至大圳,四至明白为界。兹因原佃脱逃,致累课租,自乾隆四十三年起,至嘉庆二年止,共欠租四十五石四斗二升二合。本馆将此田三分,招到陈寮亨前来出首认佃承耕,愿出给批银一十二大元,其田听陈寮亨前去自备工本耕作,或筑盖房屋居住,听其设处,子孙永为己业。逐年配纳本馆大租二石四斗,经风煽净好粟,车运鹿港本仓交纳。其田经被沙压,开凿工力浩大,首年因免大租,以嘉庆四年为始,不论年冬丰歉,早冬完半,晚冬全完,不得拖欠升合;及不照理输纳,听本馆招佃别耕,寮不得藉端滋事。其田系陈业亨欠租之田,与别人无涉;如有不明,本馆抵挡,不关陈寮亨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给批银一十二大元足讫,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224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