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二年十二月

知见人母亲邱氏

换园契字人林金剑

代书人自笔

公亲人蔡元

第二二换尽根契字

立换尽根契字人张来生,自己有茅店一座,透后二间,坐址在恒春县城内,土名大石埔武役边,坐东向西,东至河沟为界,西至街路埕为界,南至杨明春为界,北至丰美为界,四至明白。今因欲银应用,愿将此店对换,先尽问至亲兄弟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招出郭荣,三面言议,愿收兼帖来佛银二十大元,秤重十三两六钱正。其银即日亲收足讫,其店随交荣掌管居住或收税,不敢阻执。一换终休,日后子孙不敢生端反悔,亦不敢告讨言找取赎。此店的系生自有,与别房人等无干,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及重张典挂他人财物等情;如有此情,生自理,亦不干荣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立换尽根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内银二十大元,每元银重六钱八分正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80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