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計 二

錢幣所以為利也,唯無一時之利,而後有久遠之利。以三

四錢之費得十錢之息,以尺寸之楮當金銀之用,此一時之利也

。使封域之內,常有千萬財用流轉無窮,此久遠之利也。後之

治天下者,常顧此而失彼,所以阻壞其始議也。

有明欲行錢法而不能行者:一曰惜銅愛工,錢既惡薄,私

鑄繁興。二曰折二折三,當五當十,制度不常。三曰銅禁不嚴

,分造器皿。四曰年號異文。此四害者,昔之所同。五曰行用

金銀,貨不歸一。六曰賞賚、賦稅,上行於下,下不行於上。

昔之害錢者四,今之害錢者六。

故今日之錢,不過資小小貿易,公私之利源皆無賴焉,是

行錢與不行等也。誠廢金銀,使貨物之衡盡歸於錢。京省各設

專官鼓鑄,有銅之山,官為開採,民間之器皿,寺觀之像設,

悉行燒毀入局。千錢以重六斤四兩為率,每錢重一錢,制作精

工,樣式畫一,亦不必冠以年號。除田土賦栗帛外,凡鹽酒征

榷,一切以錢為稅。如此而患不行,吾不信也。

有明欲行鈔法而不能行者,崇禎間,桐城諸生蔣臣,言鈔

法可行,歲造三千萬貫,一貫直一金,歲可得金三千萬兩。戶

工侍郎王鰲永主其說,且言初年造三千萬貫,可得五千萬兩,

所入既多,將金與土同價。上特設內寶鈔局,晝夜督造,募商

發賣,無肯應者。大學士蔣德璟言,以一金易一紙,愚者不為

。上以高皇帝之行鈔難之。德璟曰:「高皇帝似亦神道設教,

然賞賜折俸而已,固不曾用之兵餉也。」

按鈔起於唐之飛錢,猶今民間之會票也,至宋而始官制行

之。然宋之所以得行者,每造一界,備本錢三十六萬緡,而又

佐之鹽酒等項。蓋民間欲得鈔,則以錢入庫;欲得錢,則以鈔

入庫;欲得鹽酒,則以鈔入諸務。故鈔之在手,與見錢無異。

其必限之以界者,一則官之本錢,當使與所造之鈔相準,非界

則增造無藝;一則每界造鈔若干,下界收鈔若干,詐偽易辨,

非界則收造無數。宋之稱提鈔法如此。即元之所以得行者,隨

路設立官庫,貿易金銀,平準鈔法。

有明寶鈔庫,不過倒收舊鈔,凡稱提之法俱置不講,何怪

乎其終不行也!毅宗言利之臣,不詳其行壞之始末,徒見尺楮

張紙居然可當金銀,但講造之之法,不講行之之法。官無本錢

,民何以信!故其時言可行者,猶見彈而求炙也。

然誠使停積錢緡,五年為界,斂舊鈔而焚之,官民使用,

在關即以之抵商稅,在場即以之易鹽引,亦何患其不行!且誠

廢金銀,則穀帛錢緡,不便行遠,而囊括尺寸之鈔,隨地可以

變易,在仕宦商賈又不得不行。德璟不言鈔與錢貨不可相離,

而言神道設教,非兵餉之用;彼行之於宋、元者,何不深考乎

?

明夷待訪錄 · 第 16 / 20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