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極矣。故毅宗嘗患之也,為拔貢
、保舉、准貢、特授、積分、換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乃拔貢
之試,猶然經義也,考官不遣詞臣,屬之提學,既已輕於解試
矣。
保舉之法,雖曰以名取人,不知今之所謂名者何憑也,勢
不得不雜以賄賂請託。及其捧檄而至,吏部以一義一論試之,
視解試為尤輕矣。准貢者用解試之副榜,特授者用會試之副榜
。夫副榜,黜落之餘也。其黜落者如此之重,將何以待中式者
乎?積分不去貲郎,其源不能清也;換授以優宗室,其教可不
豫乎!凡此六者,皆不離經義,欲得勝於科目之人,其法反不
如科目之詳,所以徒為紛亂而無益於時也。
唐進士試詩賦,明經試墨義。所謂墨義者,每經問義十道
,五道全寫疏,五道全寫注。宋初試士,詩、賦、論各一首,
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
其九經、五經、三禮、三傳、學究等,設科雖異,其墨義同也
。
王安石改法,罷詩賦、帖經、墨義,中書撰大義式頒行,
須通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
。然非創自安石也,唐柳冕即有「明《六經》之義,合先王之
道者以為上等,其精於傳注與下等」之議。權德輿駁曰:「注
疏猶可以質驗,不者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又不得其
本,則蕩然矣。」
其後宋祁、王珪累有「止問大義,不責記誦」之奏,而不
果行,至安石始決之。
故時文者帖書、墨義之流也。今日之弊,在當時權德輿已
盡之。向若因循不改,則轉相模勒,日趨浮薄,人才終無振起
之時。若罷經義,遂恐有棄經不學之士,而先王之道益視為迂
闊無用之具。
余謂當復墨義古法,使為經義者全寫注疏、大全、漢宋諸
儒之說,一一條具於前,而後申之以己意,亦不必墨守一先生
之言。由前則空疏者絀,由後則愚蔽者絀,亦變浮薄之一術也
。
或曰:「以誦數精粗為中否,唐之所以賤明經也,寧復貴
其所賤乎?」曰:「今日之時文,有非誦數時文所得者乎?同
一誦數也,先儒之義學,其愈於餖飣之剿說亦可知矣。非謂守
此足以得天下之士也,趨天下之士於平實,而通經學古之人出
焉。昔之詩賦亦何足以得士!然必費考索,推聲病,未有若時
文,空疏不學之人皆可為之也。」